
本所置主任秘書一人,承區長之命,襄助處理區政,指揮監督之。
掌理研考、印信、文書、檔案、庶務、法制、資管、出納、會議、便民服務及不屬其他課、室事項。
掌理自治行政、選舉、禮俗宗教、調解行政、地政、保健、里行政、墓政業務、環境衛生、義務教育、社會教育、文化、民防、兵役行政及其原住民業務等有關民政事項。
掌理市場、工商、度量衡、農糧、財稅、監證、公共工程、公用事業、農林漁牧生產調查、農業推廣、農村再生、路燈維護等有關經濟建設事項。
掌管社會福利、勞工行政、合作事業、社會救助、災害救助、社會運動、就業輔導、社區發展、人民團體輔導等有關社政事項。
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掌理人事業務。目標人力資源管理,建立核心價值及人力資源觀念,做好員工生涯發展工作。追求快樂終身學習,推廣終身學習及建立組織學習,使組織及員工多贏。學習員工保障及諮商服務,依法令辦理福利人性化管理及轉介心理諮商服務等工作。
掌理政風等業務。